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400121 证券简称:天源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诚森集团有限公司、付小铜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期限届满,使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诚森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付小铜先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变更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是因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原信托”)与诚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森集团”)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
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届满终止,诚森集团不再是公司控股股
东,付小铜先生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变更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将有可能导致公司主要股东意见分歧影响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延缓,公司未来发展可能会面临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公告编号:2023-025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告书》。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因 2017 年至 2019 年半年报、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虚增 2019
年、2020 年利润,导致 2019 年、2020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6 号),由于处罚决定未满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禁止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
2021年10月24日,中原信托与诚森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公司152,622,951股股票,占总股本 11.17%对应的公司股票的投票表决权以及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诚森集团行使,诚森集团作为委托股份唯一、排他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委托期限为18个月。本协议生效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诚森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付小铜先生,控股股东变更为诚森集团。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接到中原信托发来的《关于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的函》,明
确中原信托与诚森集团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届满终止,终止后公司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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