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明科 3
NEEQ: 400125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AOTOU TOMORROW TECHNOLOGYCO.,LTD
年度报告
202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9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7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7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1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4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大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建林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 146118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表述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交易性金融
资产账面价值 72,0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70%,系购买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新时代信托 【恒新 6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该项信托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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