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永证审字[2023]第 146118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表述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72,00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 62.70%,系购买的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新时代信托【 恒
新 6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理财产品,该项信托计划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贵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接到新时代信托通知,该信托发生违约,无法按约定向公司分配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60.33 万元、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的季度收益 1,390.90 万元、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的收益 45.85 万元和兑付本金 7.2 亿元。
贵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的议案》。
截至审计报告日,《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贵公司该项投资的可收回性,以及以投资本金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恰当性。此外,贵公司该项资产的可收回性,以及主营业务全面停止经营,导致贵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签署<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在履行完上述审议程序后,一直与新时代信托保持积极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信托计划处置协议》签订。截至目前,《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进行沟通,争取尽快消除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不断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密切关注信托计划处置相关工作进展,并继续与新时代信托进行沟通,督促其尽快与公司签订《信托计划处置协议》并按期履行协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公司所拥有的原生产厂区工业土地,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储备了必要的资源,是包头市城区范围内可大片整体开发不可再生的优质资源。根据包头市政府规划,公司土地所属区域主要以商住为主,已具备土地开发条件。公司将配合政府努力推进公司土地收储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