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对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付伟先生、独立董事周序中先生、董事李靖波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付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审计委
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副董事长李靖波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苗文政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付伟先生(召集人)、周序中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二)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202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两次年报沟通会议,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审计前、经初审和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评估,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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