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4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4-02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董事 2 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15:00—2024 年 6 月 21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 区 8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沈志华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1,502,5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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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0,946,2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0.1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6,3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726%。
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55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2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26%。
7、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46,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7%;
反对 556,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反对
55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海生先生、胡秀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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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56,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26%。其中一名中小股东针对本议案网络投票时未明示表决权,该股东代表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0.0004%。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吴海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053,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93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胡秀兰女士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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