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等方
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 4 人,实到 4 人,其中董事刘定
国先生、李哲宇先生、胡秀兰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参与,董事长吴海生先生现场 出席。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4-038)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本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207,855,313.21 元 , 2022 年 结 转 未 分 配 利 润
-4,999,306,619.92 元 , 本 报 告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合 计 为
-5,207,161,933.13 元。
鉴于以前年度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11.97 万元,同比下降 35.14%;利润总额
-20,901.46 万元、实现净利润-20,901.4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785.53 万元,同比减亏;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末总资产 105,164.52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13%;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249,564.95 万元,较上年同期继续下降。
详细内容,请参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2015-2017 年度盈利预
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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