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于 2022年 5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23 号),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告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4〕15 号)。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认定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追溯调整公司 2015 年度至 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 03720220023 号),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告获悉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5 号)。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认定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经公司计算,采
用追溯调整法对南京华讯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及华讯方舟雷达技术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减少其 2015 年营业收入 55,629.85 万元、
减少其 2016 年营业收入 132,635.21 万元、减少其 2017 年营业收入 103,363.98
万元、减少其2018年营业收入119,589.46万元、减少其2019年营业收入20,807.73
万元、增加其 2020 年营业收入 468.84 万元;将减少其 2015 年净利润 5,614.26
万元、将减少其 2016 年净利润 31,604.14 万元、将减少其 2017 年净利润 36,825.14
万元、将减少其 2018 年净利润 35,143.81 万元、将增加其 2019 年净利润 2,749.64
万元、将增加其 2020 年净利润 22,156.35 万元、将增加其 2021 年净利润 29,806.16
万元、将减少其 2022 年净利润 20,324.34 万元。
2、公司与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上述会计差错更
正,将累计增加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 80,613.34 万元,累计增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 80,613.34 万元,累计增加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
71,909.21 万元。
3、上述事项的具体调整如下:
(1)2015 年度
2015 年,华讯方舟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
华讯)虚构与中国天利航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中电科技(合肥)博微信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三宝通信技术实业有限公司、南京衡尔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阳宽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等主体的购销交易。虚增 2015 年度利润总额 5,614.26 万元,占 2015
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的 21.39%。
公司 2015 年度利用虚假合同,虚构与中国天利航空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富
申实业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的销售合同,虚增收入556,298,494.94 元,利用虚假合同虚增成本 500,155,870.73 元,虚构业务的会计分录全部冲回,因虚假业务支付出去的货币资金,暂时尚未收回,计入其他流动
资产,因虚假业务多收到的货币资金,计入其他应付款。
故追溯调整前期差错,2015 年度增计其他流动资产 245,964,103.91 元,增计
其他应付款 65,317,527.60 元,冲减应收账款 70,895,006.68 元,冲减预付款项516,214,701.84 元、冲减预收款项 350,320,508.00 元,冲减主营业务收入556,298,494.94 元、冲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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