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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2 19:23:41 股吧网页版
华讯3: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2024)川 0117 破申 10 号)及相关的《破产申请书》,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开来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概述

(一)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概述

1、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被申请人: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

3、申请事项:请求宣告被申请人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以抵偿对被申请人的债务。

4、申请人《破产申请书》中描述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经
审理,成都仲裁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2020)成仲案字第 1642 号《调
解书》,其中对工程本金、违约金、费用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付款方式及利息补偿进行了确认,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三、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一)被申请人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任一期款项(含补偿利息)的,构成违约。(二)被申请人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违约的,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权:1.宣布被申请人成都华讯
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享有分期还款的期限利益,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可就全部剩余债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申请执行标的额包括:(1)剩余工程款 17649897.10 元;(2)消防安装配合费 300000 元;(3)幕墙安装配合费 820000 元;(4)仲裁费、保全费共计 89631 元;(5)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至全部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
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自 2017 年 12 月 8 日起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的四倍,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算至全部工程款付清之日止)。3.被申请人成都华讯
天谷科技有限公司已清偿款项,按如下顺序依次抵扣:仲裁费,保全费,工程款,消防安装配合费,幕墙安装配合费,违约金。”

因被申请人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依约履行,申请人于 2021 年就全部债
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正式受理,案号为(2021)川 01 执 1440 号。2021 年 9 月 7 日,因未查询到有可
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公开网查询,被申请人涉执行案件较多,金额巨大,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

综上,被申请人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抵偿债务。

(二)申请人四川开来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概述

1、申请人:四川开来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2、被申请人: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

3、申请事项: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破产。

4、申请人《破产申请书》中描述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2021)川 0117 民
初 11504 号判决所确定,被申请人应支付工程款 3433694.13 元;被申请人支付
截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的违约金 650990.12 元,并继续支付违约金(以未还工
程款 3433694.13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8%自 2021 年 11 月 20 日支付至 2022 年 4
月 11 日),违约金为 106825.16 元。以未还工程款 3433694.13 元为基数,按年利
率 16%自 2022 年 4 月 12 日支付至工程款付清为止。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
39889 元。

该判决已生效并于 2022 年 4 月依法申请由贵院对被申请人强制执行,执行
案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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