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2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 区 8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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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0,993,2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0,946,2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0.1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1%。
7、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7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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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7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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