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3 17:01:40 股吧网页版
R华讯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1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5:00—2025 年 5 月 22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 区 8A 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海生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1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30,993,2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0.1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0,946,2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30.1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61%。

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1%。

7、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7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1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991,3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574%;
反对 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2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形成的决议为特别决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