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8 16:08:41 股吧网页版
R华讯1: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20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管
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点 30
分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华讯天谷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基本情况

1、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了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申请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开来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7),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川 0117 破申 10 号),法院裁定受理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开来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3、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川 0117 破 10 号),指定四川玉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4、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4)川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20

0117 破 10 号),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前
向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 14:30
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5、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收到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发来的《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及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统计,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

二、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公开的《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主要内容

经郫都区人民法院同意,定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点 30 分采用现场结
合网络方式召开华讯天谷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 点 30

2、会议现场召开地点

郫都区税务局

3、会议主要内容

(1)表决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2)表决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4、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券代码:400126 证券简称:R 华讯 1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公告编号:2025-020

网络会议平台为腾讯会议平台,网络会议链接由管理人会前发出并指导债权人操作。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