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400128 证券简称:罗顿 5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将“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公司将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取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删除相关内容等。本次修订包括了部分章、节及条款的新增或删除,序号相应予以调整。部分非实质性内容的词、句修改亦不再单独列示。
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依照《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并废止《监事会日常工作细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即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务承担责任。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财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三十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
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
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
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
一年和两年。
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 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股东有权请
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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