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400128 证券简称:罗顿 5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其中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制度》。拟废止《监事会日常工作细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进
行设立、并购企业(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 持等)、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形式的投资。主要包括:
(一)公司单独出资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主体;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委托理财。
第三条 投资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有利于公司主业的经营和发展;
(三)符合效益优先的要求。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依照《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交易决策权限进行。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第八条 公司进行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十条 公司投资部负责寻找、收集对外投资的信息,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投资风险及投资后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进行
综合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公司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可以提出书面的对外投资建议或信息。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部负责参与论证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经理可组织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公司可建立项目实施小组的问责机制,对项目实施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进和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定期审计或专项审计。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办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及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大类。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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