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400128 证券简称:罗顿 5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其中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投资制度》。拟废止《监事会日常工作细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明确公司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经 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 营和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所称“公司经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公司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公司每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经理人员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公司经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七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第三章 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公司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和各事业部经理、副经理、助理及相同职级的人员,推荐全资或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八)拟定由其聘任的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九)管理或指导、协调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拟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融资方案等,并递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签发日常经营管理的有关文件,根据董事长授权,签署公司对外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十三)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未触及强制信息披露义务的交易由经理负责执行;
审批子公司涉及以下标准的合同。包括:
1、子公司与自然人签订的交易金额达到 20 万元的合同;
2、子公司与法人签订的交易金额达到 200 万元的合同;
3、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的属于重大信息的交易、关联交易合同;
4、子公司签订的涉及并购、资产置换、合资合作等合同;
5、子公司签订的涉外合同;
6、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7、子公司签订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变动的合同;
8、子公司签订的其他法律关系复杂或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
子公司的上述相关合同,公司经理办公会可授权子公司履行审批职责。
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并审议批准成交金额 5000 万元以下的单项投资。
(十四)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事项,经上报的公司相关业务承办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由董事会办公室和内部审计部签署意见,报公司分管高管及公司经理同意后,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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