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400129,以下简称“圣莱达”或“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主办券商,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况:
一、主要事项
近日,主办券商收到 sld002473@126.com 邮箱发来的《关于收到民事 判决
书的公告 20260324》《张孙立(2025)浙 0205 民初 3606 号》《张晓辉(2025)浙 0205
民初 3605 号》等文件,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莱达”)近日收到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发来的二份判决书(2025)浙 0205 民初 3605 号、3606 号,
就公司与原董事长、高管劳动争议事项做出一审判决,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原董事长、高管向公司提起劳动仲裁事项的公告》、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劳动仲裁决定书的公告》、2025 年 3 月 5 日披露
的《关于收到劳动仲裁决定书的公告》,现将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判决书主要内容)
1、(2025)浙 0205 民初 3605 号
原告: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张晓辉
原告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达公司)与被告张晓辉劳
动争议一案,本院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圣莱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圣莱达公司与张晓辉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判令圣莱达公司无须支付张
晓辉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期间的未发工资 61494 元。事实与理
由:圣莱达公司与张晓辉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
限为 1 年,自 2021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止,张晓辉担任副总经理职
务,月薪 50000 元。2021 年 11 月 15 日,圣莱达公司聘任张晓辉为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 月 5 日,圣莱达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免去张晓辉董事会秘书职务。此后,案外人已通过合法程序接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张晓辉亦未再实际提供劳动服务。2022 年11 月 1 日,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亦未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张晓辉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在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圣莱达公司支付该期间工
资。仲裁委支持了张晓辉的部分请求。圣莱达公司认为该裁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具体理由如下:1.仲裁裁决错误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1)劳动合同
已依法终止。仲裁委在裁决中认定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期间存
在劳动关系,忽视了劳动合同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到期终止的事实。(2)对圣莱
达公司公告效力解读错误。仲裁委认为,圣莱达公司通过公告任命张晓辉为董事会秘书且任期 3 年,虽未签订相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已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核心条款。圣莱达公司单方发布的公告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变更的有效依据。(3)圣莱达公司在 2022 年
罢免张晓辉董事会秘书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已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劳动合同到期
后依法终止,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圣莱达公司罢免张晓辉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仅为上市公司人员调整,与劳动关系存续无关。2.仲裁裁决错误认定工资支付期间。无劳动服务不应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在 2022 年 12
月1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期间,张晓辉未向圣莱达公司提供任何劳动服务,圣莱达
公司无支付工资的义务。3.仲裁委错误认定圣莱达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董事会决议性质并非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仲裁委将《决议公告》中免去张晓辉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辞退的内容,直接视为圣莱达公司对张晓辉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存在偏差。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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