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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8:49:42 股吧网页版
新光3:2023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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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报告
新光 3
400130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Neoglory prosperity Inc.2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半数以上
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详细情况(适用)
姓名 职务 董事会或监事
会投票情况 异议理由
新 光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控股 股东 或
实际控制人
不适用 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经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鉴于新光圆成经营的独立性,控股
股东无法保证新光圆成 2023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二、公司负责人虞江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海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海洋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可收回金额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其他应收款”和附注十四、4“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所述,
新光圆成2018年因筹划收购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万厦房产”)向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支付诚意金10
亿元(资金转至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指定的附属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
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10月31日后的15个营业日内退还诚意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丰盛控股
有限公司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义务,万厦房产尚未收回6.44亿元诚意金,账面已计提坏账准备5
亿元。用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未来还款担保的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74亿股股权已经完成质押登
记,南京市六合区四栋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抵押手续,抵押、质押财产仍未处置或变现。
对此事项,我们执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就前述已质押股权、已抵押房产在未来处置或变
现过程中能否完全覆盖新光圆成未计提坏账准备的诚意金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
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对于新光圆成账面已计提的坏账准备5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未提
供其计提的具体依据,我们无法就其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前述坏账准备计提
的准确性、充分性。
说明: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8年预付并购诚意金10亿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收回部
分诚意金,我们对年审会计师上述事项的审计意见表示理解。
2021年4月末,公司聘请律师,在香港就诚意金事项提起仲裁。之后,公司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开
始谈判还款事宜。由于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自身陷入财务困境,全部以现金偿还债务存在很大困难,此事
若久拖不决,势必造成双方围绕仲裁程序对耗。经充分了解香港仲裁程序和征询聘请的律师意见,并结3
合丰盛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认为接收部分非现金资产偿债有利于维护公司利益,为此与丰盛控
股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最终得以实现收回部分诚意金。2022年1-6月间,公司已收到归还诚意
金现金18,367.16万元,受让江苏新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双方协议作价17,232.84万元),至此,
应收诚意金余额为64,400万元。另外公司已取得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400万股股权质押(以2021
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价值27,185.26万元),剩余1,000万股股权质押替代为实物资产(以2022年2
月28日为基准日,评估值4,000万元)。其中对已取得的担保资产,公司将与丰盛控股公司协商过户时间
以及最终作价,剩余款项将继续与丰盛控股催收。
截至2023年度末,由于丰盛控股公司自身财务状况依然困难,剩余款项催收尚未有进展。经向丰盛
控股公司催收,公司拟先通过协商或司法方式处置抵押、质押资产,之后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剩余款项。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7“未分配利润”所述,新光圆成2023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3亿元,2022年度扣除
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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