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 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0 月 21 日
(三)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10 月 17 日
(四) 受理法院的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建材城”)与海南丽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义乌世茂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世茂”)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3、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云新(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4、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江威(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5、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浙江创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江波(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所控股的公司
6、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建(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7、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承胜(如适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8、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虞云新、周晓光、虞江波、俞恬伊、季昌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虞云新、周晓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虞江波、俞恬伊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庭成员,季昌群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3 月 6 日,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向国民信
托有限公司借款 19 亿元,义乌世茂、新光建材城提供抵押担保,新光圆成作为连带保证人。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本案原告。因新光集团逾期归还本息,以致成诉。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原告就新光集团尚欠的信托贷款本金 19 亿元及相应利息(含利息、
罚息、复利,从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按合同约定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暂算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止为 181001308.47 元)对被告义乌世茂所有的坐
落于义乌市福田街道世贸中心 1 幢共 163 套、福田街道世贸中心 2 幢共 158
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浙(2018)义乌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4898 号,共 321 套】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判令原告就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新光集团的债务对被告新光建材城所
有的坐落于【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光天地 3 幢共 119 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 1 号
商场二层共 78 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 1 号商场三层 1 套、吴宁街道黉门广场
1 号商场四层共 2 套】商业用房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红椿街、南
街共 9 套,吴宁街道新光天地 B 区地下一层商铺共 34 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
地下一层商铺共 122 套】商铺和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吴宁街道黉门商厦 2
幢、3 幢共 35 套,吴宁街道黉门商厦 1 幢共 61 套】住宅和其分摊的土地使
用权【不动产登记证明编号:浙(2018)东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04208 号,共 461套】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新光圆成公司、创道投资公司、建工产业集团、建工集团、虞云新、周晓光、虞江波、俞恬伊、季昌群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新光集团的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如适用)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丙方)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建材城(乙方)与
海南丽威投资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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