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 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虞云新 合计持有 126,026,6 6.89% 7,626,811 0.42% 2025 执行
股份 55 年 1 月 法院
其中:无 0 0% 0 0% 7 日 裁定
限售股份
有 126,026,6 6.89% 7,626,811 0.42%
限售股份 55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 07 执恢31 号之一,就原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虞云新、周晓光、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递交以物抵债书面申请,现法院裁定如下:
一、解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 01 民初 1339 号案对被执行
人虞云新持有的新光 3(证券代码:400130)118,399,844 股股权及转增股、红利等股票收益的查封,及注销质押登记编号:39006920170307A0827733 他
公告编号:2025-001
项权证对上述股票相应的质押权。
二、将被执行人虞云新持有的新光 3(证券代码:400130)118,399,844 股股票作价 22,500,00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其对本案享有的债权 22,500,000 元。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三、申请执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虞云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茗田社区荣跃东埠头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份变动事项不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浙 07 执恢 31 号之一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公告编号:2025-001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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