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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7 15:32:21 股吧网页版
新光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3年度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6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丁志坚、施颖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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