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 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卖方”)与 VESTAEQUITY
GROUPLIMITED(以下简称“买方”)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签订了《买卖协
议》,公司同意将目标资产(“目标资产”是指公司持有在《诚意金协议》、《和 解协议》、《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南京东泰抵押》和《南京新城股份质押》项 下或与其相关的一切所有权、利益、权利和权益)出售并转让给买方,并且买 方同意购买并接受该项转让,购买价款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 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 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第四十条(二)出 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 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本次转让债权账面值为 14,400 万元,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出售资产账面
值为 22,076.31 万元。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 净资产额为-1,478,582,772.06 元、归母净资产额为-1,469,829,441.21 元,期末资 产总额 4,215,618,015.43 元。根据单次判断和累计判断,本次交易未达到上述 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转让债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协议自以下条件全部达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已经各方签字盖章;各方 已就本协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VESTA EQUITY GROUP LIMITED
住所:Asia Leading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地址:英属维尔京群岛
注册资本:50,000 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及资产管理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陶星迪
控股股东: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陶星迪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持有在《诚意金协议》、《和解协议》、《和解协议补充协议》、《南京东泰抵押》和《南京新城股份质押》项下或与其相关的一切所有权、利益、权利和权益。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债权
3、交易标的所在地:香港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包括(a)根据《诚意金协议》、《和解协议》和/或《和解协议补
充协议》Five Seasons XVI Limited (以下简称“Five Seasons XVI”)及/
或丰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盛”)应向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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