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23
证券代码:400130 证券简称:新光 3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订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现公告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6 年度。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标准
董事长兼总裁薪酬总额为 130 万元/年,副董事长薪酬总额为 130 万元/年,其中 80%为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2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发放。具体如下表:
职务 基本薪酬(万元/年) 绩效薪酬(万元/年)
董事长兼总裁 104 26
副董事长 104 26
(二)董事津贴
董事津贴标准按 12 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兼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的董事津
贴不设固定标准,在其薪酬体系中一并考虑。
(三)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2 万/年,按季度平均发放, 此津贴为税后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董事会秘书薪酬总额为 85 万元/年,财务负责人薪酬总额为 85 万元/年,其中 80%为基
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20%为绩效薪酬,年终视经营结果发放。具体如下表:
公告编号:2026-023
职务 基本薪酬(万元/年) 绩效薪酬(万元/年)
董事会秘书 68 17
财务负责人 68 17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人员凡兼任了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领取薪酬较高的一份薪酬。
(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岗位变更的,按任职时段发放当年的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聘任到新岗位,薪酬收入从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取消其薪酬,并追究其相关责任。若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董事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本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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