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7 17:50:41 股吧网页版
科迪3: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400131 证券简称:科迪 3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暂停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暂停转让情况概述

当前暂停转让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

规定的其他暂停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是:(适用)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破产重整。

2022 年 9 月 8 日,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商
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 14 破申 3 号,裁定受理郑州互通合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重
整,应当申请其股票暂停转让。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暂停转让。

公告编号:2024-001

二、暂停转让事项进展

(一)基本情况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商丘中院”)
于 2022 年 9 月 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商丘中院裁定公司与科迪巨尔乳业洛阳有限公司、河
南科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科迪商丘现代牧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三家子公司”)合并重整;

2023 年 4 月 2 日,破产管理人召开了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河
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分组表决,表决时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已表决通过;

2023 年 4 月 24 日,破产管理人收到商丘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豫 14
破 3 号之十三,裁定批准公司及三家子公司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
2023 年 9 月 27 日,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启动办理出资人权
益调整事项,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沟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毕;

2023 年 12 月 18 日,商丘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 豫 14 破 3 号之十
六),裁定终结公司及三家子公司重整程序。

(二)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本次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已完成登记,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970,762,034 股;详情
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及股东持股
情况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破产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对债权以现金或股票方式进行清偿,对于债权人已提供账户的款项进行支付,尚未清偿完毕的款项留存对应的资金及股票至破产管理人专用账户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后续安排

公告编号:2024-001

□拟恢复转让 √拟继续暂停转让

由于部分债权清偿手续未办理完毕,本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本公司将督促破产管理人尽快完成债权清偿,积极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尽快申请恢复转让,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