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4
R 丹邦 1
NEEQ: 40013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钟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强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对此予以尊重。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4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1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5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30
附件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21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证券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丹邦科技,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丹邦 指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光明丹邦 指 深圳光明新区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丹邦投资集团 指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东大会 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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