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5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00133 证券简称:丹邦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全资子公司广东丹
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丹邦”或“被执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东莞
市第一人民法院送达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 1971 破申 109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1971 破 2 号》以及《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告(2025)粤 1971 破 2 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已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受理申请人东莞市天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秀英)。
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前,向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管理人[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会展北路东莞会展国际大酒店三、四楼,联系人:胡睿,电话:13925546629;0769-22506325;]申报债权。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定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地点和形式另行确定。相关公
告将刊登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二、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57713J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欧日文
住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北部工业城 C 区 BC-18
经营范围: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封装载板)、聚酰亚胺薄膜、量子碳基膜、多层石墨烯膜、屏蔽隐身膜,并提供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公司应当每五个转让日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无法披露的,主办券商应当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争取早日消除破产清算因素,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情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公司所有信息以上述指定平台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粤 1971 破申 109 号》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粤 1971 破 2 号》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告(2025)粤 1971 破 2 号》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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