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400135 证券简称:众应 3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 第五条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
区房镇镇范家村村委办公楼 308 室 区科苑街道办事处世纪路178号海德公
邮政编码:255022 园下沉广场 102。邮政编码:25502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增加条款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理、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
他人员。
增加条款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