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91号
关于对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91 号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应互联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精
勤成思审字(2026)第 00644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众应互联公司自 2022 年连续亏损,因此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以本年度及前两个年度营业收入的平均数283,419,798.47 元按 1%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2,834,197.98 元。
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未发生变化。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1. 众应互联公司连续四年亏损,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9.33 亿元,
资产负债率为 7926.92%,银行债务逾期,公司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同时,公司主要子公司香港摩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本年度丧失其股权,公司业务收入大幅下降,这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以上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众应互联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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