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050
证券代码:400138 证券简称:绿景 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窦洪滨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629,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6,627,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86%。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1 人,董事王成华、张君、丁芳、朱晓薇、薛自
强、肖志军、叶玉盛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2 人,监事史册因工作原因缺席;
公告编号:2023-050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6,629,0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股数 5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赖志萍、梁碧芸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网络投票股东和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第四次
姚飞平 董事 任职 审议通过
28 日 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3-050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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