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德威 3
400143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
2024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林万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世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建光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德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威新材”)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德威新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681.35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97.67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
额为-150,173.72 万元。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德威新材进入司法重整程序,2024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省
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剥离处置低效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方式,有效化解债务危机,解决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产生的问题,但截至报告出具日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强调事项
1、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4)所述,依据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德威新材部分资产核销的意见函》,经联合重整投资人确认,对重整范围内的部分资产非重整后生产经营所需资产或低效资产,在本次重整过程中由管理人依法处置。本年度核销应收款项涉及金额 148,035.50 万元,其中包括应收票据 40,155.16 万元、应收账款
3,936.98 万元、其他应收款 97,856.61 万元以及预付款项 6,086.75 万元。上述应收款项在财务核销前
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仅对应收款项原值以及坏账准备金额产生影响,不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对包括上述应收款项作账务核销处理,账销案存,不影响公司后续对债务人继续追偿。
2、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5)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日,对重整投资人、债权人等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正在向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尚未取得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对德威新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早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两网及退市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尊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同意董事会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开展相关工作,持续关注所涉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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