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9.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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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21008 号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德威新材 2024年 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德威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德威新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 7,681.35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1,097.67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50,173.72 万元。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德威新材进入司法重整程序,2024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剥离处置低效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方式,有效化解债务危机,解决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产生的问题,但截至报告出具日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四、强调事项
1、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4)所述,依据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德威新材部分资产核销的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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