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400143 证券简称:德威 5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6年1月20日经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01]45 号文批准,由发起人认购全部 2,010 万股份以变更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60826790XJ。
2012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594号文批准,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并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
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应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Dewei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浏家港华苏中路 15 号。
邮政编码:21543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58.2117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以市场为主导,以用户为至上,以科技为先导,以利润最佳化为目标,寻求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并与国际接轨的有效实现形式,使公司发展成具有适度经济规模和强大综合竞争实力的经营实体。
第十五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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