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400143 证券简称:德威 5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恢复转让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按要求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向全国股转公司主动申请终止挂牌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且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
√其他,具体内容为: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12 日起停牌。
当前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停牌事项进展
公告编号:2025-009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新材”或“公司”)于 2023年 6 月 9 日收到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仓法院”)出具的《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85 破申 50 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书》”),太仓法院裁定受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对公司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
2023 年 6 月 26 日太仓法院出具了《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
苏 0585 破 40 号),指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太仓法院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告》([2023]
苏 0585 破 40 号),规定德威新材的债权人应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前向管理人申
报债权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三项议案《债务
人财产管理方案》《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债权人非现场议事规则》全部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审议未通过《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五
楼大法庭(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半泾南路 19 号)召开,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由于公司管理人积极与债权人协商《重整计划(草案)》表决事宜,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止,本次会议《重
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再次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议案》。
管理人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通知债权人以非现场方式对《重整计划(草案)》
进行二次表决,并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前完成表决,本次表决中,《重整计划
(草案)》虽未获各债权组全部表决通过,管理人依法研判《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批准的条件,依法向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德威新材《重整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5-009
2024 年 11 月 29 日,管理人收到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出具的(2023)苏 0585 破 40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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