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400143 证券简称:德威 5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关于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威新材”)2024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021008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前期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概述
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德威新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681.35 万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97.67 万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50,173.72 万元。自 2023 年 6 月 8 日起德威新材
进入司法重整程序,2024 年 11 月 26 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
草案》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剥离处置低效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方式,有效化解债务危机,解决因债务逾期引发多起诉讼及仲裁案件产生的问题,但截至报告出具日重整计划尚在执行过程中。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前述财务报表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2、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公告编号:2026-014
依据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管理人出具的《关于德威新材部分资产核销的意见函》,经联合重整投资人确认,对重整范围内的部分资产非重整后生产经营所需资产或低效资产,在本次重整过程中由管理人依法处置。本年度核销应收款项涉及金额 148,035.50 万元,其中包括应收票据
40,155.16 万元、应收账款 3,936.98 万元、其他应收款 97,856.61 万元以及预
付款项 6,086.75 万元。上述应收款项在财务核销前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仅对应收款项原值以及坏账准备金额产生影响,不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对包括上述应收款项作账务核销处理,账销案存,不影响公司后续对债务人继续追偿。
3、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截至审计报告日,对重整投资人、债权人等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正在向中登公司办理登记,尚未取得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对德威新材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上述事项或情形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德威新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的不确定性。
二、2024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自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截至本议案提交之日,前期非标意见涉及的全部事项影响已实质性消除。
1、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通过司法重整落地、经营恢复、资产优化、债务减负、不良资产剥离等综合措施,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根本改善,具体表现为:一是经营收入稳定恢复,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30,849,042.65 元,核心主业线缆高分子材料生产销售正常开展,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为持续经营提供稳定现金流支撑;二是货币资金保障有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货币资金余额43,709,059.18元,其中未受限货币资金 43,700,856.74 元,可完全覆盖日常运营、税费、职工薪酬等刚性支出,资金流动性安全可控;三是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财务结构显著优化,2024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433,667,867.09 元,资产总计 742,127,022.38元,资产负债率为58.4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265,366,922.77
公告编号:2026-014
元,资产总计 475,607,554.84 元,资产负债率降至 55.80%,债务风险已全面出清,偿债压力得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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