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 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 号)核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
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23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999,954.87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
费用人民币 21,349,561.5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78,650,393.3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广会验字[2017] G1700073018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 本期直接 前期补充流 前期其他事 本报告期
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手续 以前年度 投入募集 动资金尚未 项划扣金额 其他事项 账户期
费净额 已使用金额 资金项目 归还金额 (注 2) 划扣金额 末余额
(注 1) (注 2)
1,278,650,393.30 4,097,636.47 1,097,481,535.84 0 120,000,000.00 65,265,769.77 167.38 556.78
注 1:为公司前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本期末尚未归
还的金额,详见本报告三、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 2:前期其他事项划扣金额及本报告期其他事项划扣金额为公司募集资金被强制划转,详见本报告三、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更名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分别与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供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福建猛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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