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目 录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
二、附件: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285 号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猛狮科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猛狮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猛狮科技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猛狮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我们认为,猛狮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猛狮科技相关制度规定,如实反映了猛狮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猛狮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猛狮科技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 号)核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
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9,561,569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23
元,共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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