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就《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郑州达喀尔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为河南省汽车产业投资集团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
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