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13
证券代码:400150 证券简称:R 同济堂 1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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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3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一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
第五条 未经《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
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六条 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
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回避时,非关联关系的董事有权在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前向董事会提出关联董事回避申请。董事提出的回避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并注明申请回避的理由,董事会对回避申请予以审查,如确为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未回避,董事会应使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不参与表决。
第二节 董事会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占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下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前述购买、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九)公司拟收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10%以上;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上;被收购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值无法计算的,不适用本款;收购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被收购企业的净利润或亏损值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值计算;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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