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30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年3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信息披露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股份制企业试点联审小组审核同意,以新体改(1993)042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1997年4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3000万股,于1997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于2022 年7月7日起终止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N JIANG READY HEALTH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法定住所为: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0号
邮政编码:83002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966.29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性经营。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宗旨: 坚持和协、诚信、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完善科学的治理结构,保持稳定增长的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含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保健品)批发兼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医药、医疗、健康产业领域的投资;日用品、化妆品、卫生材料的批发兼零售;物业管理;仓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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