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400155 证券简称:海医 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审计资格符合《证券法》的规定。鉴于立信中联在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沟通问题,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审计进度并提交了审计报告,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时希望立信中联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中,能保持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提交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杨晨应晓华 鲁恬
2024 年 1 月 9 日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临时)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的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审计资格符合《证券法》的规定。鉴于立信中联在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沟通问题,按既定的时间节点准时完成审计进度并提交了审计报告;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希望立信中联在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中,能保持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确保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提交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杨晨应晓华 鲁恬
2024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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