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煤炭洗选及矿产资源板块,拟通过新设、并购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模式介入各板块业务,各子公司均为具体的经营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不同的业务,独立核算,相互带动各板块业务,在客户资源、专业技术及专家团队等方面资源互补;母公司负责对各子公司的统筹、协调、监督与控制,并在各子公司管理层中配备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士,由其负责各产业板块的具体经营活动,除自身业务产生盈利以外,相同板块之间也能发挥一定的协同效应。
自 2019 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来源于融资租赁业务,业务单一、规模有限,2022 年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的融资租赁业务子公司被屡次拍卖并最终强制划转的局面,公司面临更加严峻的经营和资金压力,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公司主营业务缺失,经营停滞,净资产为负,大额债务无力偿还,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主要资产、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矿业权延续具有不确定性。
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多项重大不确定性,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被上交所终止上
市并摘牌。面对困难,公司积极应对,继续保持与债权人的积极沟通,并在新控股股东的协助下,基本保障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稳定。
(一)业务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三山矿业以及凯龙矿业所属矿山的维护工作,在政策支持的前提下,积极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办理上述矿权延续的相关手续。
(二)积极就有关债务与债权人沟通
持续就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保持与债权人的沟通。但由于公司经营压力较大,短时期之内无法实质性解决逾期债务,债权人长城四川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对公司资产进行了冻结。长城四川分公司已通过公开挂牌拍卖,将其对公司享有的
截止到 2020 年 5 月 20 日的债权以及其他附属权利一并转让给国厚资管。2022
年 7 月,经国厚资管申请,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对该笔债权的质押物,即公司持有的交通租赁 57.5%的股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开投集团成功获拍。
公司在收购交通租赁时向开投集团所作出的业绩承诺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交通租赁未完成每年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根据约
定,该业绩补偿应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之前结算,开投集团已就上述事宜向重庆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通过诉前保全,申请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所有子公司股权。
2020 年 1 月 8 日,开投集团根据 2014 年 5 月 20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向重庆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案号(2020)渝仲字第 62 号)要求我司
履行上述义务,2020 年 11 月 24 日重庆仲裁委员会裁定西部资源应支付利润补
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 74,124.47 万元(其中,逾期付款违约金
暂计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我司因此背负了巨额的业绩补足义务,资不抵
债,并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摘牌。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原控股子公司交通租赁原控股股东的业
绩承诺款、违约金等费用合计 1,033,907,749.88 元,且未来仍需以 642,008,119.80元为基础、按每日万分之五为标准计提违约金直至相关债务清偿完毕。
公司将继续与开投集团积极协商,争取借助股东等各方资源,早日形成和解方案,化解债务危机,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加强内部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各种困难,不放松内部管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执行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 7 次,全体时任
董事均参加会议。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全体时任董事均参加
会议,其中,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授权委托其他董事、独立董事代为参会履职。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承秉公正公平、保护股东利益的基本原则,严格、认真、切实执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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