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400160 证券简称:荣华 3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
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马军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
1、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000 万元左右。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仅为初步预测数据,与经审计后的结算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2)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 年度,公司租赁的焦炭生产线由于国内原煤价格涨幅过大,导致焦炭生产成本过高,本期业绩出现亏损;子公司浙商矿业黄金产量与上年基本持平,生产成本上升,黄金均价较上年有所下降;本年度,新冠疫情防控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我们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审慎原则,发布业绩预告。
2、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了以下事项:
公告编号:2023-009
1)经公司财务部门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进行再次测算,补提存
货跌价损失约 6800 万元,导致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数据出现错误。
2)公司于 2017 年为控股股东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借款违规提供三笔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对其中一笔担保借款涉及抵押物执行的拍卖程序已结束,尚未取得法院裁定。按照审慎原则,参照公司涉诉事项一审判决,补提预计损失约 29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绩预告符合及时、谨慎、准确的原则。
我们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审慎原则,发布业绩预亏更正公告。
3、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了以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建议公司财务部根据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 2022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判断,便于公司履行正常的信息披露义务。
4)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及其正文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4、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关于冲回部分预计负债的相关事项:
经公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依据法院做出的执行裁定,公司对前期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可以做出相应调整,冲回预计负债 64,653,176.00 元。
公告编号:2023-009
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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