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5:47:24 股吧网页版
R金洲1: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罗光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晨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晨勇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董事胡奉义因失联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四、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1)董事会意见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的揭示了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董事会对此予以理解及认可。

(2)董事会说明

1、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前海九五”)持有的公司
452,953,020 股,占比 21.32%的股权因司法拍卖,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完成证券过户程序。过户完成后
前海九五持有公司 0 股,占比 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由:前海九五、朱要文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情况。

2、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2 号)(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显示金洲慈航 2015 年至 2018 年财
务报表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对 2015 年至 2018 年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3、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相关议案。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满到期截至目前均已离职。

4、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neeq.com.cn)
上披露了:获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要文因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于 2025 年 3 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宜。

受上述事项影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离职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审计期间,公司与相关人员就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沟通,但未能获得回应。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争取相关问题早日解决,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权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7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2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4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17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2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80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龟山东路 230 号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黑龙江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