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8-25 17:44:02 股吧网页版
计通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63

证券代码:400163 证券简称:计通 5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不适用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

公告编号:2023-063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宏观经济状况、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受公司发展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导致公司预期的经营情况与股权激励方案考核指标存在偏差,预计 2023年度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的相关考核指标,继续实施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拟决定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激励,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并结合同行业成功经验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研究其他有效激励方式,或择机后续推出更符合公司实际的激励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稳定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锦锋、厉洋、葛永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如有)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63

本议案关联董事公司董事长秦伟芳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钱亮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根据上述内容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