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19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400164 证券简称:吉艾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 9 号院 2 号楼 1011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鹏辉先生为现场会议主持人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0,617,6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544%。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会议的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35,938,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57%。(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0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普通股同意股数 170,617,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938,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制
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取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3-020
(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普通股同意股数 170,617,6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普通股同意股数 35,938,9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倩律师、王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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