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400165 证券简称:蓝光 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武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224,5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杨铿先生因公事缺席(如适用);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除上述人员,此外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2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201,224,58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林涧、李欣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