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400166 证券简称:宜康 3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金融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光大银行上海彭浦支行诉亲和源集团有限公
司、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和奚志勇本息共 217,452,690.29 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彭浦支行
主要负责人:周睿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1
法定代表人:林向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挂牌公司子公司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向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为挂牌公司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奚志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子公司原董事长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1.2016 年 6 月 24 日,光大银行上海彭浦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与亲
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本金 3.5亿元、年利率 5.39%,逾期罚息和复利再上浮 50%;2.亲和源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签署了担保合同;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仅还本金 134,332,594.66 元,剩余本息未偿还;5.光大
银行于 2024 年 5 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08,990,000.00 元及期内利息 4,147,460.61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罚
息(按照年利率 8.085%,以 4,147,460.61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计
算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逾期罚息 10,245.96 元、以 4,347,460.61 元为基数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的逾期罚息 18,550.98 元及以
公告编号:2024-021
213,137,460.61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1 月 20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罚
息;暂计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前述逾期罚息合计为 3,475,229.68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公证费 840,000.00 元;
4、请求判令如被告一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 1、2、3 项付款义务,原告有权与被告一协议,就被告一名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秀沿路 2999 弄、3001号的房地产(抵押物详见他项权证号为浦 201615037253 的抵押权登记证明附记,简称"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5、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在上述第 1、2、3 项诉讼请求下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以上金额合计 217,452,690.29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受理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该诉讼。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并形成有效判决,暂未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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