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 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南区新业路 2 号(科技创业园)天座 11 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形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泽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彭泽蔚、郭伟亮、许高远、孙文龙、何爱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公告编号:2024-027
1.议案内容:
俞浩、孙晓英、上海元庆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 海元庆怡”)、上海未琨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琨公司”)、上海未时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时公司”)、上海未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未宸公司”)因上海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中心”) 股权转让合同发生纠纷,且相关的 7 个案件已经法院审理终结并形成相应的生 效判决,俞浩、孙晓英、上海元庆怡对未琨公司、未时公司、未宸公司享有合
法有效的债权为 426,648,303.92 元,其中本金部分为 329,620,031.37 元。
(2023)沪 01 民初 65 号判决书项下,孙晓英对未宸公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92,879,470.99 元,其中本金部分为 72,398,059.84 元(未琨公司、未宸公司 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经各方协商一致,俞浩、孙晓英、上海元庆怡与未琨公司、未时公司、未 宸公司及上海阿尔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尔邦实业”)签署
《和解协议》。本协议处理的债权不包括(2023)沪 01 民初 65 号判决书项下
判令应履行的偿付义务,仅包括 6 份判决书中判令的俞浩、孙晓英、上海元庆 怡对未琨公司、未时公司、未宸公司享有的债权 333,768,832.93 元,其中本 金部分为 257,221,971.53 元。俞浩、孙晓英、上海元庆怡一致同意,将俞浩、 孙晓英、上海元庆怡对未琨公司、未时公司、未宸公司享有的上述债权(指 333,768,832.93 元,其中本金部分为 257,221,971.53 元)转让给上海阿尔邦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尔邦实业”),并同意由上海阿尔邦实业 行使该等债权。各方现确认,上海阿尔邦实业对未琨公司、未时公司、未宸公 司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333,768,832.93 元,其中本金部分为 257,221,971.53 元(下称“标的债务”);同意以未琨公司向上海阿尔邦实业转让标的资产抵偿 债务的方式清偿标的债务,即债务人未琨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转让给上海 阿尔邦实业,从而履行标的债务(以下可统称“以股抵债”)。
确认标的资产包括未琨公司合法持有的未宸公司全部股权,未琨公司对未 宸公司享有 76,720,000.00 元(本金)的无息债权。未琨公司对未宸公司享有 76,720,000.00 元(本金)的无息债权作价 76,720,000.00 元转让予上海阿尔 邦实业,以抵偿标的债务 76,720,000.00 元。未琨公司将其持有的未宸公司全
公告编号:2024-027
部股权(及其银行现金存款约 7 万元)作价 180,501,971.53 元转让给上海阿
尔邦实业,以抵偿标的债务 180,5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