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4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审计委员会
第一节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二节审计委员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利润分配
第三节内部审计
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 77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函》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20757247Q。
第三条 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02]102 号文批准,于 2002 年 10 月 16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份 4000 万股,于 2002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3 年 6 月 28 日
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2023 年 8 月 25 日转入“代办股份交易系统”进
行交易,股票代码 400167。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Shanghai Topcare Medical Service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宝山区高逸路 112-118 号 5 幢 203 室。
邮政编码:20043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606.57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依靠德才兼备的专
业人才和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谋求资本和资源的优化组合,促进企业稳定快速发展,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为当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医疗设备
租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从事医疗科技、医药科技、生物科技、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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