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9 17:28:43 股吧网页版
未来3: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400167 证券简称:未来 3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球雪茄市场呈现稳定增长态势,2023 年市场规模达 230 亿美元,
亚太地区为主要新兴市场。中国年雪茄消费增速更是超过 15%,展现出强劲的市场活力。同时,中国烟草专卖局逐步开放特色烟草制品市场化试点,为雪茄产业带来了难得的政策窗口期。然而,目前中国雪茄产业国产化率不足,进口雪茄占比超 70%,本土品牌亟待升级。雪茄正成为身份象征,雪茄产业更是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为抓住中国雪茄产业的发展机遇,拟成立雪茄产业基金并担任管理人。拟成立未来雪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未来雪茄)。最终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规模:2 亿元,普通合伙人(GP):由未来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担任未来雪茄的普通管理人,出资 1 万元。全面负责投资管理等事宜;有限合伙人(LP):公开向社会招募有意向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 19999 万元。

项目资金有以下三个投向:

(1)我方目前已与海南某雪茄原料种植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未来雪茄增资并控股该企业。该企业坐拥 1500 亩标准化雪茄烟叶种植基地,凭借独家掌握的古巴系烟叶驯化技术构建起独特的原料培育体系。其产出的优质烟叶稳定供应国内四大雪茄厂,是最大的国产雪茄原料核心供应基地。此次投资,旨在深度整合资源,强化原料端把控能力,为雪茄产业全链条发展筑牢根基。

(2)我方与意大利顶级雪茄用品设计品牌达成深度合作意向,双方拟共同出资 2500 万元成立合资公司。根据协议未来雪茄将持有合资公司 80%股权,占据主导地位。新公司将依托意大利品牌的卓越设计理念与我方资源优势,专注于

公告编号:2025-028

高端雪茄盒、智能雪茄柜、定制化整体雪茄房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致力于打造兼具艺术性与功能性的雪茄周边产品,树立行业高端品质标杆。

(3)我方已与技术方达成深度合作共识,拟通过合资形式成立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未来雪茄投入 8000 万元资金,聚焦生物科技在雪茄保存及调制、植物保鲜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应用落地,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共同探索生物科技在特色领域的创新路径,推动相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未来
雪茄有限合伙企业并担任普通合伙人的议案》。

普通股同意股数 163,252,04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0%;反对股数 119,490,8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9%;弃权股数 1,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公开向社会招募有意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19999 万元。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拟进入雪茄市场,对公司而言属于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公告编号:2025-028

本次投资标的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未来雪茄有限合伙企业(最终名称以工商审核为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