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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31 17:48:42 股吧网页版
R辅仁1: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31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400168 证券简称:R 辅仁 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仁药业”)于 2023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720230014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4 月 3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24]49 号),内容如下: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调查完毕,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有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辅仁药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辅仁药业涉嫌通过组织其所控制的公司虚构销售及采购交易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0 年,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堂)、开封制
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药集团)、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庆堂)、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郑州豫港之星制药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共 6 家辅仁药业控制的公司通过伪造出入库单据、发货单等方式虚构销售、采购交易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通过上述虚假交易,2019 年年度报告中,辅仁药业虚增营业收入 3,825,796,196.99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 73.98%,虚增营业成本 2,213,433,733.49 元,虚增利润总额 1,357,051,947.32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公司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4-007

前)的 208.38%;2020 年年度报告中,辅仁药业虚增营业收入 1,626,809,412.00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 56.28%,虚增营业成本 958,528,557.28 元,虚增利润总额 325,987,933.83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3.00%。

二、辅仁药业涉嫌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导致 2019 年年度
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规定,辅仁药业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担保事项,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而言,公司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辅仁药业及其控制的开药集团、怀庆堂、辅仁堂等公司为辅仁药业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宋河酒实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共计 33 笔,合计金额 2,850,961,900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归母净资产(公司追溯调整前)的 49.33%。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增值税开票明细表、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相关诉讼文书、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我会认为,辅仁药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朱学究、姜之华、朱文亮、朱成功、朱文玉、陈卫东、闫庆功、贠海和王朝龙等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辅仁药业 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公司 2019 年、2020 年虚假记载事项,朱学究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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