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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7 16:45:21 股吧网页版
R辅仁1: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7


证券代码:400168 证券简称:R 辅仁 1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24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

朱文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朱学究 董监高 财务总监

姜之华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代董秘

朱文亮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朱文玉 董监高 监事会主席

朱成功 董监高 董事

陈卫东 董监高 独立董事

闫庆功 董监高 独立董事

贠海 董监高 监事

王朝龙 董监高 监事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一、辅仁药业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19 年、 2020 年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0 年,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药集团)、河
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庆堂)、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堂)、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郑州豫港之星制药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共 6 家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药业)控制的公司通过伪造出入库单据、发货单等方式虚构销售、采购交易以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通过上述虚假交易,2019 年年度报告中,辅仁药业虚增营业收入 3,825,796,196.99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3.98%,虚增营业成本 2,213,433,733.49 元,虚增利润总额 1,357,051,947.32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公司追溯调整前)的 208.38%;2020 年年度报告中,辅仁药业虚增营业收入 1,626,809,412.00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 56.28%,虚增营业成本 958,528,557.28 元,虚增利润总额325,987,933.83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3.00%。

二、辅仁药业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导致 2019 年年度报
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
规定,辅仁药业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担保事项,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具体而言,公司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辅仁药业及其控制的开药集团、怀庆堂、辅仁堂等公司为辅仁药业控股股东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关联方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宋河酒实业有限公司等提供担保共计 33 笔,合计金额 2,850,961,900 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归母净资产(公司追溯调整前)的 49.33%。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增值税开票明细表、银行流水、纳税申报表、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相关诉讼文书、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辅仁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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