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宏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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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认为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在综合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从业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常华兵 、陈爱武、蔡则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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